2018/3/23 16:20:00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
一、办学优势和特色
★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
★江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部委确定的“省部共建”优秀院校
★江西省唯一一所以旅游商贸为特色的综合性大专院校
★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江西省优秀院校
★江西省普通高等院校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年就业率保持95%以上
★新生入学实行订单培养,确保就业
★江西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四十多年办学历史、师资力量雄厚
★位于江西省省会南昌市,占地面积约1100多亩,园林化校园
★面向全国招生,在校生13000余人
★自学考试主考学校,江西省优秀考点,考试通过率高
★自考生实行“学历+技能”双证教育,学生可获得学历证书和职
业技能证书,享受3000元助学金
★开通“专升本”立交桥,直通本科
★中英合作办学,开办"3+1"本科,"3+2"硕士出国留学教育
二、学院简介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是2002年4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一所旅游商贸类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其前身是江西省商业学校(1964年创建)、江西省旅游学校(1987年成立)、江西省核工业技校(1964年成立)。
学校是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省人民政府和国家部委确定的省部共建优秀院校、江西省首批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培养院校、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示范性院校、首届中国网民最尊敬的(江西)十大高校、国家优质高职立项建设院校。
学校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丁香路1号,校园占地面积1068亩,建筑面积近40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图书120多万册、电子图书30多万册,各种数字资源6.5T。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在校生18000多人,专兼职教师1000余人。
学校拥有文、理、工、艺术、体育等多种学科,设有旅游、经济管理、会计金融、国际商务、机电与建筑工程、艺术传媒与计算机、体育等7个学院,开设有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金融与证券、国际商务、商务英语、汽车维修、建筑工程、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社会体育等50多个专业。学校与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联合开办了酒店管理、物流管理等专业的应用技术本科班,并与英国南兰克郡学院开展联合办学,开办了中英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国际贸易三个专业。
学校紧跟社会与市场需求,面向现代旅游商贸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以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狠抓教学质量,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连续多年被省教育厅评定为“江西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学校在2004、2008年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初评、复评中均被评为优秀,并顺利通过2011年的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自创建以来,学校先后获评为绿化先进单位、园林化校园、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创新发展年先进单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招生计划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安全文明校园、师资培训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助学单位、 全国高校后勤十年社会化改革先进院校等25项国家级和省级荣誉,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声誉。
自2002年组建以来,学校经历了规模发展求生存、改革创新促发展两个阶段之后,2012年开始,进入“抓内涵、凝特色、树品牌”的新的发展阶段。学校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特色强校、依法治校”的创新发展之路,按照“改革提速、特色发展、内涵建设、校企合作、实干兴校”的20字方针,以特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规范化、精细化、市场化”的办学要求,充分发挥学校实践实训和职教集团优势,整合校内办学资源,努力创建江西教育旅游示范区(国家AAA级景区校园),加快中职、高职、应用技术型本科的贯通融合,积极参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切实增强市场办学适应能力,强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扎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构建“理念先进、管理精细、设施完善、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现代高职院校,着力打造现代职业教育“升级版”,创建国家优质高职。
三、2018年单独招生单招问答
(一)、什么是高职院校的单独招生?
答: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高职院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是国家高考的组成部分。国家教育部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决定由部分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评卷、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学生入校后与统招的学生待遇相同。这种招生形式就称“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二)、哪些高职院校具有单独招生考试资格?
答:教育部规定:已列入“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的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可以开展单独招生。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是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经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从2012年起开始单独招生。
(三)、单独招生的对象是什么?贵校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在什么时候?考试科目有哪些?
答: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完成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手续的考生(取得了2018年高考考生号,包括“三校生”考试)。
我校单独招生报名时间:
(四)、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新生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新生有什么区别?
答: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除考核方式不同外,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五)、考生报考了单独招生考试,还能够参加普通高考吗?
答:凡报名参加了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参加了我校单独招生考试但未被录取的学生,不影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仍然可以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我校。
(六)、考生如何获取单独招生考试的有关信息?
答:我校有关单独招生的政策、章程、考试大纲、报名结果查询、初审结果、预录名单、通知等信息都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有疑问也可以通过电话及时与我们沟通。
(七)、单独招生的考生与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有什么不同?
答:参加我校单独招生的考生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被确认录取并办理录取手续后,将不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仍然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及录取。
四、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2018年拟申请单独招生计划为900人。学制3年,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文、理、三校兼收。拟招专业、计划见下表:
学院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计划数(人) |
旅游学院 |
酒店管理 |
640105 |
35 |
旅游管理 |
640101 |
35 |
|
空中乘务 |
600405 |
20 |
|
旅游日语 |
670207 |
25 |
|
应用韩语 |
670208 |
25 |
|
经济管理学院 |
市场营销 |
630701 |
40 |
物流管理 |
630903 |
40 |
|
文秘 |
670301 |
30 |
|
电子商务 |
630801 |
40 |
|
会计金融学院 |
会计 |
630302 |
40 |
金融管理 |
630201 |
35 |
|
财务管理 |
630301 |
35 |
|
国际商务学院 |
商务英语 |
670202 |
35 |
国际贸易实务 |
630501 |
35 |
|
学前教育 |
670102K |
40 |
|
机电与建筑工程学院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610119 |
35 |
电气自动化技术(无人机方向) |
560302 |
35 |
|
工程造价 |
560502 |
35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60301 |
35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60702 |
35 |
|
艺术传媒与计算机学院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650103 |
35 |
软件技术 |
610205 |
40 |
|
环境艺术设计 |
650111 |
35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610201 |
40 |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660201 |
35 |
|
体育学院 |
社会体育 |
670403 |
30 |
汇 总 |
900 |
五、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完成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手续的考生(取得了2018年高考考生号,包括“三校生”考试)。
2.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良好,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心健康。参加江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并符合《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二)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
报名方式:
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报名、直接到学院报名、扫描二维码微信报名(可登入招生网或朋友微信转发扫描二维码)。
1.网上预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
2.现场确认报名
网上预报名的考生,需考生本人或委托人到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处办理信息确认、缴费及察看考场等相关手续。
(1)现场确认要求
交验下列材料:
①打印的《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2)现场确认方式
以下三种现场确认报名方式均可:
①考生本人确认报名。已在网上预报名的考生,于文件规定的考试时间前到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处确认报名,提供上述报名材料;
②家长代理考生确认报名。如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确认,可委托家长代其确认报名,家长除提供上述要求的报名材料外,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③老师代理学生确认报名。如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确认,可委托学校老师代其确认报名,老师除提供上述要求的报名材料外,还须出示中学介绍信及委托书。
3.直接到学校报名
考生也可于
①打印的《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4.扫描二维码微信报名(可登入招生网或朋友微信转发扫描二维码)
考生也可于
考试前现场确认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打印的《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三)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
我院将报名考生信息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名单将于
1.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可在
2.考试与测试时间
3.测试内容
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专家命题、阅卷。主要对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和综合技能(其中艺术、体育专业类以专业加试为综合技能测试)等进行考试。
(四)计分办法
考生成绩由文化考试+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及高考政策附加分等部分组成,总分为450分加高考政策附加分。
1.文化考试满分为300分,综合技能测试满分为150分,总分为450分。
2.高考政策附加分,执行2018年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的加分政策。
3.成绩查询: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登录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jxlsxy.com查询成绩。
(五)录取
1.录取原则
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公示后确认的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计划为止。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艺术、体育专业类录取按照本院平均录取比例单独单列由高到低录取。
2.自动放弃
若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须在学院办理录取手续前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学院填写《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经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学院将从备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录取,直至额满为止。
3.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20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备录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jxlsxy.com公示,并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批。
4.录取通知书发放
我校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审批结果,正式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5.重要提示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院独立组织测试的一种招生录取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能再参加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
(六)报到和复查
1.凭录取通知书及高中教育阶段毕业证(或学校单招考试准考证)报到。
获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按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要求提前缴费注册,否则作弃权处理,并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原件(或学校单招考试准考证),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报到。无毕业证(或学校单招考试准考证),视为未达到高中教育阶段毕业条件,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2.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进行复查。
3.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七)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学校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一系列奖励和资助政策,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政策,建立了“奖、贷、勤、助”的助学体系。
(八)工作流程和日程安排表
工作流程:
第一步已办高考报名者,即到学校招生处现场或在学院网上进行我校单招报名;
第二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和学校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第三步考生到学校确认和考试;
第四步确定并公示拟录考生名单;
第五步考生录取确认和学校办理考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邮寄),提前缴费注册,单招工作总结等。
时间 |
内容 |
注意事项 |
|
考生报名 |
学校招生网http://zsb.jxlsxy.com |
|
考试院审核考生名单 |
|
|
公布审核通过考生名单 |
学校招生网http://zsb.jxlsxy.com |
|
现场确认、领准考证 |
学校招生处,考生交验材料、熟悉考场 |
|
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 |
学校实验楼 |
|
成绩查询 |
学校招生网http://zsb.jxlsxy.com |
|
公示拟录名单 |
学校招生网http://zsb.jxlsxy.com |
|
网上注册确认就读意愿 |
学校招生处 |
|
对未网上确认就读意愿的新生作弃权处理,到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
学校招生处 |
|
公布录取名单 |
学校招生网http://zsb.jxlsxy.com |
|
寄发录取通知书 |
寄到高考报名时留的通信地址 |
4月底 |
单招工作情况总结上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教处和省教育考试院 |
|
9月初 |
新生集中入校 |
凭录取通知书 |
六、工作纪律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试点工作全过程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院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等。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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