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JIANGXI MODERN POLYTECHNIC COLLEGE (国标码12943);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第五条 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第六条 学校地址:艾溪湖校区 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38号
青山湖校区 江西省南昌市顺 外 路388号。
(原则上今年信息工程分院所有专业及商务英语、人力资源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第一学期在青山湖校区就读。具体以各省市今年的招生计划本为准)
第二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名称和证书种类
第七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编号、网上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和办法
第八条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按照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办学条件、专业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经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分省分专业计划,学院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本校官网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学院可对跨省计划内的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招生科类、条件及专业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外省招收文、理类考生,省内招收文、理、艺术、三校文理类考生;
第十二条 学院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男女比例不限。考生的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
学院今年开设以下专业,所有专业面向江西省招生,部分专业面向全国其他省份招生(具体专业见各省招生计划文件)
第五章 学院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批次,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招生办的招生政策,按国家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可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报考文史类的语文较高者优先录取,报考理工类的数学较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关于限招专业及录取规则:
1、2020年学院在江西省的录取工作中将对以下三个专业招生人数进行限制,其中会计限招360人、建筑室内设计限招300人、计算机应用技术限招200人;
2、限招专业的录取规则:限招专业各科类计划按学院文科、理科及三校文理的总体投放计划比例分配。从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中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剩余考生调剂到其他非限招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可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空中乘务专业报名要求:
1、身高:女生在163-175CM之间,男生在173-184CM之间;
3、形象: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部无疤痕;
4、视力:矫正视力《E字表》不低于4.8,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
5、听力正常,口齿清晰,无口吃;
6、上肢和下肢膝盖以下裸露部分无疤痕,无纹身和狐臭;
第十九条 单独招生录取:
1、学院仅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其余专业志愿仅为专业缺额需调剂录取时作为参考。请填报专业志愿时所有专业志愿选择同一专业类型的专业,凡与第一专业志愿不同专业类型的其他专业志愿视为无效志愿。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以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部分专业有文化考试成绩要求,如文化成绩没上线则不参与录取),录满此专业计划为止。
2、如出现某专业缺额,在此专业所属的专业大类中,将未录取到第一志愿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本专业大类的缺额专业;对未录取到第一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则以综合技能笔试(部分专业为面试或园林常识及设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综合技能笔试(部分专业为面试或园林常识及设计)也同分则按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办规定计入投档成绩总分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后的标准执行。在籍学生可根据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按照有关政策向生源所在地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采用一等4400、二等3300、三等2200的最新标准。
第二十二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本章程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我院官网上向社会公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本章程由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38号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处 邮编:330095
咨询电话:0791-88123456、0791-88123658
监督电话:0791-8812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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